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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瀍河区法院“三曲并奏”拓宽司法为民路
发布时间:2014-05-08 09:28:17
本网讯(郝英英 薛阳阳)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不公平的审判伤害到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为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在审判中充分发挥职能延伸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创新为民举措,努力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开通立案绿色路 奏响“服务曲” 诉前,为方便群众诉讼,连续多年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便利当事人诉讼,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提高立案效率,方便群众诉讼方面成效明显。开通残疾人、妇女儿童立案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便捷司法帮助。通过减免农民工、下岗工人、残疾人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同时,依靠区财政支持和院全体干警主动集资,成立特困当事人救助基金,对诉前及诉讼中的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食、住、行等方面的生活救助,让老百姓安心立案。 今年2月,瀍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占地面积达200余平米,大厅宽敞明亮,集咨询、立案、收费、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前调解、申诉等功能于一体。同时,该院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中,做实、做细、做优诉讼服务十项职能,进一步将诉讼便民向下延伸,依托各个巡回法庭,采取巡回立案、特殊情况上门立案、电话预约假日立案等便民措施。 畅通诉讼便民路 奏响“巡回曲” 诉中,树立“司法是核心、为民是目的”的观念,深入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选择典型案件,到社区、农村、案发地开庭审理,到有老、弱、病、残案件的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把审判工作向社区延伸,使社区群众从身边事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对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公开法官电话,随时方便当事人和法官沟通,认真开展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的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沟通机制,使裁判结果最大限度的反映民意。 针对少数民族城区特点,立足少数民族区情,设立涉少、婚姻家庭、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巡回审判,树立大调解格局,加强庭前调解和说服教育相结合,力争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妥处纠纷,化解矛盾,力争达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无涉法涉诉信访。对涉及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密切关系民生问题的案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3月,为了公正高效审理机动车交易案件,更好的服务群众,瀍河法院特成立机动车交易巡回法庭,成为洛阳市第一家成立机动车交易巡回法庭的法院。 铺就维权高速路 奏响“民生曲” 执行中,在瀍河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刑事执行救助基金,为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资金帮助。多年来,发放司法救助基金200余万元。对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且执行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执行案件,由法院从设立的专项基金中先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项,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同时,该院还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把涉及农民工工资、赡养费、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9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作为执行活动的重点。制定执行措施,成立专案小组,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全力执行。该院一方面做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请示区委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被执行人的工作。 2014年1月8日,该院及时召开农民工工资暨民生案件集中兑付大会,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87万余元执行款集中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营造执行的高压态势,督促了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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