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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长垣法院:多措并举使阳光司法更透亮
发布时间:2014-05-08 11:46:31
本网讯(夏廷堂) 阳光司法是预防司法腐败最好的防腐剂.。河南省长垣县法院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使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了司法权威。今年,时至5月5日,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比以往提升1,6%。 坚持审判程序公开,切实满足群众诉讼知情权。该院以程序公开为切入点,推行立案、庭前准备、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向当事人公开,将诉讼基本程序、有关工作制度、联系人员、联系方式等张贴上墙,让其详细知晓参与诉讼活动的程序,充分满足其知情权。 落实庭审过程公开,确保司法活动置于阳光下。庭审是审判的重要环节,也是当事人评判司法是否公正的重要窗口。该院着眼提升庭审透明度,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 精选各类案例,突出典型性。有针对性地选择旁听案件,使其有的具有法制教育作用,有的具有法理探析价值,有的具有趣味性,有的具有借鉴意义,从而吸引更多的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群众走进法院,走进庭审现场。 运用各类媒介,突出公开性。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发布开庭预告,积极邀请电视台、电台记者来院旁听采访;加大利用网络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的力度,通过各种方式使广大群众全方位的参与庭审、评议庭审、监督庭审。 延伸审判职能,突出普法性。坚持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用鲜活的案例让群众知法守法。今年时至5月份,该院巡回法庭共审理各类案件215起,重点选择涉及赡养、抚养、扶养、邻里纠纷等案件,以及在当地有影响、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群众,扩大办案效果。将审判工作和法制宣传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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