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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
——云南保山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侧记
作者:段耀春   发布时间:2014-04-29 09:52:34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边学边查边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向群众学习,让本领不再恐慌

  “基层法庭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值得我们学习!”3月28日,到昌宁法院耉街法庭蹲点的中院法官观摩了法庭巡回调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现场感受和体验法庭干警办案过程,感慨耉街法庭连年案件调撤率100%的来之不易。

    保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说“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我们要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聚焦“四风”,法院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动担当意识薄弱、审判负荷疲惫感上升、自我提升完善动力缺乏等问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短板凸显,少数案件存在“偏离法律轨道、偏离群众诉求、偏离社会生活实际”。保山中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一项项增强法官群众工作本领的举措相继推出。

  自选动作为推手。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结合法院实际开展“素质提升年”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两项活动,着眼于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和把握大局、群众工作、司法工作、舆论引导、信息化运用和拒腐防变6种能力建设,让法官执法办案更契合群众意愿、更贴近群众观念、更有效实现群众诉求。

  学习为实践助力。计划用2年时间对全市法院546名干警进行一次轮训。举行法官庭审、警务技能、书记员速录等岗位大练兵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综合技能”等业务竞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组织6次集中学习,以杨善洲、焦裕禄为镜对照学,以“大关案”、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鉴警示学,自学理论、听取报告、体验学习、参观学习,强化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采取“定性”和“定量”方法评估学习实效。35篇调研报告、61篇民情日记、93篇心得体会见证了大家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精神。调研报告浅尝辄止、心得体会泛泛而谈、读书笔记照搬照抄的现象逐渐减少,读书笔记由“摘抄本”变成“感想集”,学习达到了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的效果。

  到群众中去求教。法官“走出法庭、走进社会”,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真正把握群众司法需求。院领导带队分6组到昌宁县漭水镇、耉街镇、腾冲县猴桥镇、芒棒镇、蒲川乡、龙陵县勐糯镇住村、住法庭蹲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不耻下问、潜心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结对联系户办实事、解难事13件,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想群众所想,让正义不能迟到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山中院始终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风向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群众看到了变化、见到了实效。

  办公面积“小”了,服务空间“大”了。该院严格按照要求清理办公用房,缩减办公面积 378㎡,增设诉讼接待室和调解室,改扩建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执行指挥中心,新增面积240.88㎡。走进诉讼服务大厅,墙上悬挂着《保山中院办案流程示意图》,便民服务柜台上摆放着15本《诉讼宣传册》,免费提供给当事人,内容有诉讼指南、诉讼文书格式样式、诉讼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当事人怎样进行诉讼。轮值法官为当事人起诉、应诉的相关程序问题提供咨询或其他帮助。立案信访窗口按照案件类型依次开设,当事人可以方便进行立案,当日立案率达92%,减少群众来回奔波。细微之处,点点滴滴,彰显着司法的人文关怀。

  司法公开“多”了,群众神秘感“少”了。利用保山法院网、保山中级法院官方微博、12368电话语音系统、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平台,依法向公众公开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过程。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要求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全部上网公布,以此形成引导、倒逼和监督机制,让群众对自己的行为能够形成正确预判,让文书质量和法官素养能够得到提升,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受到监督。选择10件典型案件深入到田间地头、学校、企业等案发地巡回开“阳光司法工程”示范庭,把每一次庭审都当成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次案例讲堂。重大疑难敏感案件、重大活动主动发声,通过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执行工作力度“大”了,老赖逃债机会“少”了。紧盯涉及追索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的案件,部署为期6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全力解决涉民生案件 “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梳理排查出的93件涉民生执行案件,已执结72件,执行到位案款113.64万元,向11名困难群众发放执行救助金31200元。

  向群众承诺,让公正不受质疑

  “您的案件现已交由我承办,为公正高效的审理(执行)案件,依法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本人现以一名人民法官的身份郑重向你作出如下承诺…….” 面对群众关注的司法廉洁问题,保山中院4月起实行“一案一承诺”制,法官收到承办案件后,要向当事人送达载有“秉持职业良知、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司法、坚守司法廉洁”内容的《法官承诺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附卷备查。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山中院完善“四项管理”,重点整治群众关注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真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一是完善审判质量管理,修订《部门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科学设置以确保公正司法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16项目标考核指标,定期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评估。二是完善审判效率管理,依托审判管理综合系统,重点加强临近审限、超审限、延期审批和中止审理、评估鉴定等节点监管,严格立案、转办、归档、调卷、延期审批程序和期限,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一季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各类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54.5天,各类执行案件平均执行时间为45天。三是完善案件评查管理,建立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机制,认真检查和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并实行责任倒查。评查案件327件,评查结果反馈案件承办法官,并在全院进行通报。四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实行院、庭长分级负责、层层把关案件的监督机制,建立与司法巡查、政务督查组成的内部监督体系,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行为,坚决杜绝司法腐败现象发生。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引领司法活动的活水之源,必将为法院工作带来新的勃勃生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然成为保山法官的孜孜追求!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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