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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坟者烧纸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4-05-04 15:34:09
本网讯(王家祥) 今年1月31日,姚立碧携家人前往大关县翠华镇田园村轿子石山林上坟。上坟过程中,姚立碧使用打火机烧纸,不慎将坟头掉落的蕨草点燃,从而引发森林火灾。近日,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受理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姚立碧犯失火罪一案。 此案大关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中,经大关县林业勘察设计队鉴定:火灾过火面积7.1公顷,其中灌木林7.05公顷,受损灌木10161株,受损柳杉63株,经济损失0.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立碧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遂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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