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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法院以“窗口”作风改进写实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4-04-30 10:33:13
本网讯(张宏南 王素晶) “现在,我感觉法官的工作态度有了明显改善,解决问题更加积极,回答咨询更加细致,语言、态度也更加文明。”这是多名律师对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的评价。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在群众提、自己找的基础上梳理出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力争用问题的解决来反映活动的效果。 为此,喀什市法院针对立案、执行等“窗口”部门工作作风的改进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一是对法官作风的考核进行了量化,投诉两次以上并查证情况属实的法官将不能评为优秀,把“窗口”法官作风的好坏与绩效直接挂钩;二是完善了司法便民机制,对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进行了细化,将此三项举措施定为每名法官在办理案件时的“规定动作”,要求法官必须在每一位当事人立案时、结案后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窗口法官的行为规范,对法官司法举止、法言法语的使用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法官行为文明,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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