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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在许昌法院调研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29 09:29:40
江必新副院长视察禹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本网讯(冀天福) 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到许昌市对法院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并到联系点禹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专门指导。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茂,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和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传德陪同调研。 江必新在许昌征求了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对法院工作,尤其是对许昌、禹州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了许昌市中级法院和许昌市魏都区、许昌县、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对禹州市法院在“四风”方面的评价,听取了禹州市法院审判工作状况、队伍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汇报。调研期间,江必新还参观了许昌中院的文化长廊、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网上拍卖;视察了禹州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包括诉讼接待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以及远程信访中心和网拍接待室。 江必新指出,要做到“四个聚集”、“四个查摆”、狠下“四个方面功夫”,扎扎实实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要在“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上下功夫,又要在法院系统特殊问题的解决上用心力,从法院的实际出发,从解决事关群众关切的问题出发,重点解决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六难”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三案”问题。要聚焦形式主义,查正确的政绩观和法治观树立得是否牢固,在追求实质公正方面狠下功夫;聚焦官僚主义,查对人民的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得是否牢固,在解决“六难”方面狠下功夫;聚焦享乐主义,查公正司法、立党为公、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得是否牢固,在解决“三案”问题方面狠下功夫;要聚焦奢靡之风,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树立得是否牢固,在司法为民、便民方面狠下功夫。 江必新要求,要树立“三种精神”、把握“三个界限”、完善“三个机制”,努力实现司法清明。树立“三种精神”,就是要树立焦裕禄心里装着只有人民而唯独没有自己的无私奉献精神和敢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愚公的挖山不止精神和杨水才小车不倒只管推的坚韧精神。要把握“三条界限”,即坚守法律的红线不逾越,坚守职业良知的底线不打折,坚守司法廉洁的防线不动摇。要完善“三个机制”,即审判管理机制、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责任的分析和追究机制,以清明的司法,为法治中国建设和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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