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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走群众路线处置水费纠纷见实效
作者:王震 发布时间:2014-04-28 10:46:04
临河地区作为引黄灌溉区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近年来欠缴水费纠纷频发,而且在部分村组、农场有“恶性传染,愈演愈烈”之势,成为供水管理部门“最头疼”的问题之一,既干扰着当地的农业生产秩序,又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今年以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将集中处置水费纠纷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基层法庭面向农村、贴近群众这一优势,通过法庭主动介入涉农水事纠纷,重点打击恶意欠费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积极服务春耕生产。 重点打击恶意欠缴水费行为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河区双河镇的部分村民不愿缴纳水费,各用水协会打算提起诉讼,但又怕因此损害与当地村民的长期合作关系,一时左右为难。3月下旬,双河辖区的3个用水协会向双河法庭起诉了39户村民,要求缴纳2013年所欠水费。法官在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了解到其中6户村民存在恶意欠费行为,且煽动其他抱着观望心态的村民集体抗缴。面对上述情况,法庭及时采取合并审理的方式,邀请部分村民及用水协会人员到场旁听。庭审过程中法官充分释法析理,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缴费义务,通过寓教于审的示范作用及时遏制了日益蔓延的恶意欠费行为。 调解关口前移主动化解纠纷 开春以来,临河法院5个基层法庭主动邀请辖区内的16个用水协会负责人及水利工作人员、乡镇领导等进村入户,摸排各村组生产用水纠纷情况,开展法制宣传。并针对村民提出的国管渠、群管渠收费标准不一等问题现场解答,积极调解供需双方矛盾。 双河法庭法官深入39户被告所在村组,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与当地用水协会负责人共同研究如何解决群众提出的供水渠道管理维护等问题,使得部分用水户打消了后顾之忧,7户农户当即转变态度,自觉交纳了水费。 司法保全力促矛盾化解 针对部分群众抱有侥幸观望的态度,法官在水事诉讼中,积极配合用水协会,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农户,及时采取了司法保全措施,主要是对其中31户农户的粮补款65461元进行保全,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义务。通过保全措施与司法调解相结合,其中16户村民接受调解并缴纳了水费,其余农户均表示愿意交纳。同时,法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加强收费标准的公示,增强收费账目的透明度,为缓和供需双方矛盾打好基础。 通过找准突破口,临河法院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截止4月25日,双河、干召庙、新华三个基层法庭成功处置辖区内水事纠纷案件58件,涉案标的82542元,有效地维护了春耕生产秩序。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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