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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富川法院两名法官获“荣誉天平奖章”
发布时间:2014-04-29 10:34:00
本网讯(莫小辉) 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唐锦辉、胡维栋2名法官受到广西壮族自治高级人民法院表彰,表彰他们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并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荣誉天平奖章”这项荣誉是最高人民法院为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热爱和做好法院工作,增强从事法院工作的尊荣感和自豪感而设立的。自治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资深法官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进行表彰,表彰他们长期坚守岗位、勤勉务实、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数十年如一日为人民司法事业所做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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