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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被推荐参选全国“谁是最美基层法官”
发布时间:2014-02-26 13:31:37


    本网讯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主流媒体组织开展“谁是最美基层法官”活动,面向全国基层法院的一线办案法官,寻找为民之美、公正之美、清廉之美、奉献之美的最美基层法官。黑龙江省法院推荐了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孙波参加这次评选活动。

    孙波简要事迹

    孙波,男,42岁,蒙古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现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曾获得省政法委“秋风行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政法委先进政法干警、鹤岗市中院先进个人、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2012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前不久,孙波同志又被省法院记一等功。

    2004年以来,孙波同志参与审理刑事案件1890件。在他审理的430起案件中,无一发改和上访缠诉,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调解结案率达到98%。他先后审理了轰动全国的“白玉库、王剑波等人雇凶杀人案”,“李庆波、孙志强集资诈骗案”,省法院指定审理的哈尔滨市“郑志起私分国有资产案”,原省国资委副主任“乔洪涛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等30多起在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均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8年底,李庆波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由于涉及受害人2600多名,涉案资金7亿多元,案情复杂疑难,受害人到处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不顾身体有病,主动承担了这起案件的审理,吃住在法院20多天。先后审查卷宗400多本,起草各种汇报材料和审理报告近20万字,仅用两个月的时间,依法公正审结了此案,受到地方党委的高度赞誉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由于他长期忘我工作,身体严重透支,有病一拖再拖,不去医院治疗,终因劳累过度,致使双肾衰竭。2013年初,在他患病期间,在审理鞠海波等9人犯罪团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时,考虑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家属均在外地的实际情况,他克服了身体虚弱、难受,硬是坚持从上午9点一直开庭到晚6点,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十分感动。他患病以来,始终坚守在审判岗位上,就是每次去医院做血液透析,都是利用休息时间。去年4月以来,他又先后参与审理了110起案件。在他主审的24起案件中,有7件经中院认定是疑难复杂案件。在审理蒋志文、惠丽娟贩卖毒品一案中,他反复阅卷,仔细推敲,认真研究,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在审理周广民信用卡诈骗案中,发现鹤岗市联通公司在管理客户资料中存在漏洞,同时发现中国银行鹤岗支行在办理信用卡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向这两个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和整改意见,这两个单位经过整改,处理了相关人员,完善了管理制度,并回函予以感谢。今年1月,省委政法委作出学习决定,在全省政法体统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的活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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