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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法院法官司法救助温暖群众心
发布时间:2014-04-23 13:50:02
本网讯(王建厦) “真想不到没钱的老百姓也能打得起官司,法官为我办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使我心里感到热乎乎的。”4月23日,家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阜荣小区的杨大爷就赡养纠纷,来到阜康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法官王青根据杨大爷肢体三级伤残及家庭贫困情况,不仅按程序及时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而且当日运用速裁机制为他圆满化解了纠纷。司法救助温暖了老人的心,杨大爷感慨地说出自己的肺腑之言。 该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在立案大厅配备一流的设施,安装电子查询机、案件排期显示大屏、设立便民导诉台,实行立案、收费、排期、送达、告知等“一站式”服务。同时,还向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风险告知、司法救助等项便民服务。 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在工作中,该院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法院大门向群众开,有理无钱请进来”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全力保障群众及时、平等地参加诉讼,使他们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 截止4月份,该院先后对6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事故索赔等困难当事人,及时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共为其缓、减、免交诉讼费2.25万元;并对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是聋哑或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7人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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