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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合伙以次充好产销假郎酒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04-22 11:27:01
本网讯(李春光 冉云云) 身为工头,只有小学文化的何甫勇不仅帮人招工,还组织工人使用购买来的废旧酒瓶,加工生产假冒的郎酒品牌贵宾郎,并从工人生产所得的工资中提取回扣。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何甫勇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5000元。 经审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杨勇、张霞(均已判刑)租用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一民房,由杨勇从重庆市某农贸批发市场购进廉价贵州平坝瓶装酒,由张霞在该民房内进行管理。被告人何甫勇作为工头,帮助张霞招聘工人,并负责组织工人,采取人工将贵州坪坝酒分装到废旧的郎酒瓶内的手段,加工生产假冒的贵宾郎酒。何甫勇从工人生产所得的工资中提取回扣。之后,这些假冒的郎牌贵宾郎酒以每件24瓶80元的售价卖给原批发市场的龙勇、沈开容(均已判刑)夫妇共计1000余件;以每件90元的价格销售给黄益兰(已判刑)1000余件。其中,被告人何甫勇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计有1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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