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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脱岗被罚款 瓦检员偷走雷管敲诈煤矿领刑
发布时间:2014-04-17 11:33:50


    本网讯(张凯)  在单位上班本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被告人杨修林上班期间脱岗被罚款后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拿走单位的雷管与他人一道对单位实施敲诈。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修林、彭兴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罚金。

    被告人杨修林系贵州省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化育煤矿的瓦检员,被告人杨修林上班期间脱岗被煤矿罚款200元,为此,杨修林对煤矿怀恨在心。2013年7月8日,杨修林在化育煤矿巷道工作时,发现巷道内有十余枚电雷管,便产生报复煤矿的想法,于是杨修林拿走三枚电雷管带回家中藏匿。

    2013年9月,杨修林找到彭兴凯共谋以化育煤矿丢失雷管为由实施敲诈。2013年9月15日,彭兴凯为杨修林办理一张新的手机卡,杨修林持该卡向化育煤矿矿长黄某发送敲诈短信,以煤矿雷管丢失为由要求煤矿支付其3万元。化育煤矿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修林、彭兴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持有化育煤矿的雷管为由敲诈煤矿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两被告人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两被告人归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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