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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法院坚持案件回访破解申诉难题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4-17 11:57:35
本网讯 为了进一步转变作风,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落实到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中,针对部分当事人反映申诉难等问题,该院于4月7日下发《樟树市人民法院“案件回访”工作方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对法官的管理”和“对审判案件质量追踪”中寻求制衡点,转变过去的接访到主动下访,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西省樟树法院通过开门查找问题,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申诉难等问题,该院党组经过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案件回访活动,成立“案件回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案件回访办公室,回访今年第一季度本院已审(执)结的案件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回访形式主要以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座谈回访等形式进行。回访内容主要是向当事人了解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和态度,了解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了解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的是否存在枉法裁判和违法执行行为,是否有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吃请送礼、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是否有对当事人冷横硬推等作风粗暴行为,是否存在不遵守司法礼仪、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不规范行为等。同时收集对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未结、未执的正当原因。回访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总,并将相关回访材料报送“回访办”。 据统计,本次回访,第一季度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00件,回访156件,回访率为78%,其中不满意案件28件,占全部回访案件的1.79%。通过案件回访活动,该院已有25起各类案件实现了有所落实与回音,案件履行标的达78万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连续几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通过开展“案件回访”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和“执政为民”思想有机运用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目的是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倾听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意见,提早发现案件潜在隐患,缓释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在时空上留有缓冲化解余地,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降低上诉率、申诉信访率和投诉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发现和纠正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监督办案法官公正规范文明办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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