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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惊梦的启示
作者:吴显敏   发布时间:2014-04-10 17:23:50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由于是被梦惊醒的,所以对这个梦印象深刻。我梦见我走进了一个审判庭,审判庭里有法官,有原告,有被告,还有一个证人,旁听席上还有几个旁听人员,而我正是被告。突然,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证人突然被袭击了,倒立流血不止身亡。但是审判庭的所有人包括法官由于都没有抬头,谁都不晓得这一幕是如何发生的。事后警方介入调查,调查过程中,原告突然指控我,说是我袭击了证人。我大呼冤枉,但是没有人相信。后来警方调取了庭审录像,模糊的影像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旁听席上有个人有个非常奇怪的甩手的行为,这一点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过讯问,那个人不得已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是原告的雇请的人,是他丢了一只有毒的老鼠到证人身上,证人被老鼠咬后毒发身亡,之后他指使原告意图嫁祸于我。此案真相大白,而此时我也被惊醒。

    虽然这是一个梦,但也与我平时关注的法院安全事件有关,以前我看过这样的报道,有一个离婚案件,被告为了向原告泄私愤,带了一个装满硫酸的杯子,泼向原告,结果泼到了书记员,致使书记员毁容。这些问题的产生,都告诫我们庭审安全无小事,法院集中了社会上最尖锐的矛盾,是社会经济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因此要对庭审安全保卫工作常抓不懈。

    近几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庭审中出过现当事人伤害法官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伤害的事件,严重影响了庭审安全和法院、法官在人们心中的良好形象。法庭庭审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只要是开庭审理案件,不论案情是否复杂,原、被告大多数都找许多人到法庭旁听,少则几个人,多则几十人,有时开庭时间还没到,双方不是大吵大闹,就是相互厮打。而且部分法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认为安全是法警队的业务范畴,等出了事再说。或心存侥幸,认为发生事故的当然是极少数现象,对一些不安全苗头、征兆不能提前与法院领导和法警大队沟通,制定预案,由于未充分估量庭审秩序的正常维护及安全保卫,往往造成审判安全保卫工作的被动。由于警力资源不足,法庭平时就没有配备法警。由于编制有限,现有的司法警察仅满足在法院值庭、机关安全保卫需要。    

    长期以来,基层法院普遍重视刑事庭审安全,却忽略民事、行政的庭审安全,人民法庭在庭审时就更难见到法警,一旦出现当事人矛盾激化,当事人之间发生肢体冲突或其他突发事件时,人民法庭的审判人员很难有效处置。

    要保障庭审安全,应当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庭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庭前安检,所有参加旁听人员必须安检,配备责任心强,警惕性高的法警与专职保安从事安检工作,所有进入法院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与手探检测两道关,以防危险物品进入庭审区域。建立严格的安检登记制度,在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人身和物品安全检查的同时,认真查验和登记相关证件,守住庭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制定应急预案,对庭审中可能发生的殴打诉讼参与人,围攻谩骂审判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等突发情况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做好审前交流,提前了解案件性质、特点,对庭审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及时增派警力,加强警械,提高临机处置能力;保持高度戒备,庭审中仔细观察被告人家属、亲友及旁听人员的举动,随时掌握被告人的一举一动,防患于未然;实行全程监控,购买监控设备,对所有开庭案件进行全程监控,监控法庭秩序,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及时固定证据,警队安排专人在监控室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警队及法庭报告,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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