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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法院护航清明节 司法亲民润物无声
发布时间:2014-04-04 11:54:08
本网讯(杨晓春 方健) 清明节,“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在这样一个万物生长、草长莺飞的传统节日,如何打造“清明”而又亲民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品牌,正成为黑龙江省桦南县法院积极探索并付诸实践的全新课题。 一是加大民生案件审执力度。为充分发挥立案、民事、行政、执行等环节在保障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矛盾纠纷,4月初该院与县人大法制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建立民生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并签署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选派执行局局长、立案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民一庭庭长以及一名资深审判员担任专职委员。截至目前已受理涉及民生案件39件,涉案标的额79.2万元,完善民生案件专案专审、专家辅助和多元纠纷解决等机制,构建了覆盖公检法司各部门的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大格局。 二是推行劳动仲裁诉调对接。应县人社局要求,选派分管民商事审判副院长担任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委员。通过对接会议总结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情况,分析案件特点和成因,解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如何处理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系、如何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判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研讨。通过双向互动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三是启动立案便民绿色通道。该院通过对以往司法统计数据进行调研,发现基于清明节扫墓、祭祖的习俗,不少在外地生活、务工人员会提前回乡,其中部分人员借此时间到法院办理立案及其他诉讼事宜。针对这一情况,该院适时启动立案绿色通道,专门设置立案庭庭长接待室和导诉法官咨询台,解答立案疑难问题,提供立案流程说明和有关法律文书格式范本,提醒当事人预先准备相关材料,方便群众办理立案手续,减少立案等候时间。对于涉及城市低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劳动人事争议等纠纷则简化立案手续,实现快速立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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