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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宝宝们”大热下的司法困扰
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4-03-31 11:08:33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以阿里公司旗下余额宝为代表的各种“宝宝们”上演了与传统银行争夺资本的幕幕好戏。这些“网络金融新贵”成为老百姓投资理财,尤其是70后、80后、90后群体的新宠。它们作为金融产品在互联网领域的一次伟大创新,方便、快捷以及收益高的特点吸引了大量小额资金的进入。 这些创新对司法实践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执行等过程中就遭遇到了现实诉求与法律规定模糊的尴尬。毕竟作为网络虚拟交易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等不同于法院日常执行的普通银行账户,其是否属于可被执行的财产范围,以及司法实践 如何操作,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需要我们司法人员具备创新的勇气和智慧。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法院工作人员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立法目的,从原则性入手,综合考虑原告方提供的线索和案情需要,在认定被告方名下的支付宝等网络账号中存有的现金是被告的合法资金时,完全可以参照目前冻结银行存款的做法制作相关法律文书要求账户后台管理方依法协助予以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衍生越来越多类似支付宝、余额宝的新型事物,这种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产物将对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司法为民也需不断紧跟时代步伐,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进行必要的创新,才能不断开创司法为民新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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