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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为民的情怀温暖如春
——新田县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侧记 作者:王彦平 发布时间:2014-03-27 09:51:55
新田县地处湖南省南部永州市东南部,魏晋南北朝时属舂陵县,故又称舂陵,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革命老区。“北有安乡,南有新田”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对新田人民勤劳智慧的千古赞语。在新田这片热土上活跃着一群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的人民法官,他们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关注民生,着力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 便民诉讼,用爱心构筑绿色通道 “如何畅通诉讼渠道,让当事人在法院打一个受尊重的官司?”这是以党组书记、院长欧阳韶勇为班长的新田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重大问题。 立案大厅是人民群众接受司法服务的第一窗口。2011年7月1日,投资2000余万元的新建审判综合大楼投入使用后,为了提高服务水平,该院对立案大厅原有人员和设施进行了重新整合,建立了审判服务大厅和当事人休息大厅,在审判服务大厅内设立了立案、复核审查、交费、保全等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印制了诉讼文书样本、打官司经常碰到的17问题、举证须知和“五个严禁”规定等10余种便民宣传手册,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还配置了桌椅、笔墨、纸张,安装了两部内线电话机,配备了自动饮水机和纸杯,使每个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都能够直接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文明与人文关怀。 该院十分关心和重视弱势群体来诉来访,对无能力准备诉状等材料、口头起诉的当事人,帮助其整理打印书面诉状,协助其立案;对确实无能力交纳诉讼费用的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依法及时办理缓、减、免手续,确保不因费用延误立案;对盲人、聋哑人提供专业服务,让他们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放心、安心、舒心。仅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对79件案件缓、减、免诉讼费10余万元。 人民法官为人民,该院干警周到的诉讼服务,文明的言谈举止,犹如春风扑面来,法官把群众当亲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2007年、2011年新田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两次被湖南省高院授予“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该院被湖南省爱卫办评为“文明卫生单位”,法官形象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排名中分别为全省第三名、全市第一名,被永州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以民为本,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通过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深切地了解群众,不断增强为民维权,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意识。”该院院长欧阳韶勇经常对干警说。在审理涉及老年、妇女、儿童、残疾人案件以及“三农”案件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调解优先、效率优先”的原则,加快工作节奏,缩短办案周期,公正高效司法,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共审理此类案件1128件,调撤679件,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 2012年5月,来自祁阳的农民兄弟蒋某生与永州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建新田县某某家园一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他却只收到一张工资欠条,多次持工资欠条向追讨工资款未果。蒋某生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追索劳动报酬。新田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蒋某生工资款人民币2337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以种种借口拒绝给付,并避而不见,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执行回这起案件的案款,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欧阳韶勇指示执行局抓紧执行到位,执行法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加大了执行力度,几乎跑遍省内各大金融机构仔细排查执行线索。2013年3月14日,该院将躲避在外地的被执行人谢某司法拘留10天,最终成功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内的相应金额,使案件顺利执结。 巡回审判,架起服务民生的“连心桥” 为了尽量减轻当事人负担,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加全面地了解案情,该院针对受理的案件的当事人大多居住在农村、诉讼不便的特点,积极倡导巡回审判制度,深入案件发生地,把法庭设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用朴实的语言、简便的程序就地办案,主动架起服务民生的“连心桥”。 今年1月17日清晨,枧头法庭庭长贺华接到本县毛里乡政府打来的电话,请求法庭派人处理该乡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贺庭长立即带着全庭人员与乡政府、派出所人员组成工作组赶到该乡某砖厂,经过走访及询问,了解到30余名贵州籍和重庆籍农民兄弟在工头带领下不远千里来到该砖厂务工,但因砖厂发生的一起工人受伤事故没有处理好及包工头隆某的一些经济纠葛,导致砖厂工人的工资被长时间拖欠。此前乡政府与乡司法所、派出所、县劳动监察大队先后十余次到砖厂作调解工作,但都无功而返。 眼看年关将至,自己辛苦打拼的血汗钱恐难兑现,工人们心急如焚,情绪很不稳定。法庭干警掌握实情后迅速召集受伤工人陈某和包工头隆某进行细致谈话,对陈某因伤所受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划分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解惑,并对隆某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将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告知隆某。经过一天漫长而艰难的劝导、调解工作,最终促使陈某、隆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夜晚时分隆某终于答应给付工人工资并将工资款筹齐,在工作组的监督下将14万余元全部发放给工人。 “真没想到,不用打官司法院就主动给我们外地人讨回工资,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这才是真正的人民法官啊!”、“终于拿到辛苦钱了,我们的心里踏实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接过工资款的30余名农民兄弟无一不喜上眉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新田法院的法官们深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司法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为民的一腔情怀,利民的一种行动,司法为民就是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着手,不断发扬光大“南有新田”精神,时时处处关注民生,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惟有如此,才能用真情谱写出司法为民的崭新篇章!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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