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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源县法院“四优先”模式审理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02 09:46:32


法官审理案件

    本网讯(通讯员 吕蕾)  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辖区的11个乡镇都是农业村,此时正值阳春三月春耕时节,受理涉农案件的数量也随着增多,针对此类案件与时令紧密相关,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新源县法院采取“四优先”模式精心审理涉农案件。

  一是立案优先。该院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三农”工作放在当前重要位置,力争在当前春耕春种大忙季节,让群众少跑一趟腿、少花一分钱、少误一次工。对于影响春耕春种的涉农案件,本着便民利民原则,三月以来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优先排期开庭19件次,确保不误农时。

  二是调解优先。对于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法官优先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法官会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适时地主动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达到案结事了的圆满结果,三月份以来共调处涉农案件13件。

    三是巡回审理优先。该院每周六周日不间断巡回审理涉农案件,到农村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庭,确保不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而耽误农忙,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纷争,实现自己的诉求。

    四是执行优先。对于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种子、农药、化肥农资纠纷,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执行案件,优先执行,上门执行。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送款上门,保证不因执行而延误春耕农忙,让农民群众安心生产,不误农时。截止目前,共优先执行涉农案件12件,涉案金额12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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