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威海经区法院:一封感谢信体现法官爱民心
发布时间:2014-03-31 11:29:51
本网讯(张慧帆 宋思霖)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山东省威海经区法院干警自觉将学习活动与业务审判工作相结合,争做司法为民的典范。近日,经区法院张丽红法官收到了当事人王国清送来的感谢信,感谢为其讨回了两年前的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等损失。 这起案件起因于2012年8月,当事人王国清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两辆车发生了连环碰撞,致王国清受伤,三车损坏。王国清与事故主要责任方的车辆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约定保险公司承担王国清损失的50%,计款4000余元,并约定一次性偿清。后王国清向另一保险公司索要余下50%赔偿未果。无奈之下,王国清又将事故主要责任方及其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庭,要求赔偿余下损失。 接到案件后,主审法官张丽红仔细分析了案情,通过审理查明,该事故主要责任方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王国清的损失,但王国清已于该保险公司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因此再次要求赔偿的难度较大。面对困境,张法官并没有丝毫懈怠,她多次耐心地与该保险公司的理赔经理电话沟通,阐明法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保险公司同意支付王国清余下赔偿款。虽然时值寒冬,但是张法官的热心肠温暖了王国清,从张法官手里接到自己东奔西走好几年都索要未果的赔偿款时,他十分激动:“我郑重感谢张法官,她尽心尽力,忘我工作,一心为民,感谢张法官为我讨回了公道。” 群众的一封感谢信,法官的一颗为民心。张丽红法官此行此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日常司法工作中的体现,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诠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