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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法院践行群众路线 巡回审判进村居
发布时间:2014-03-26 10:34:33
巡回审判进村居 本网讯(郎燕玲)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西省婺源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3月21日,该院清华人民法庭于思口镇前坦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庭审调解过程中,已是耄耋之龄的王某夫妇与子女们达成赡养协议,该案圆满解决。 今年已九十岁的王某与八十岁的孙某先后生育九个子女,其中一个儿子从小被他人收养,两位老人含辛茹苦将四儿四女养育成人,如今老人年事已高,生活难以自理,但现在部分子女因家庭琐事与老人产生矛盾,不履行赡养义务。乡镇、村委等单位组织多次召集双方调解,老两口无奈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原告夫妇二人年岁已高,出行不便,决定进行巡回审判,经原、被告双方同意将开庭地点定于被告王某某即原告大儿子家中。为能顺利化解矛盾纠纷,法官于庭前多次走访思口镇政府及前坦村村委会了解案件相关事实及矛盾根源。因该赡养纠纷涉及当事人较多,在当地影响较大,县人大代表、婺源县电视台记者及当地广大群众旁听了庭审全程。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详细阐述了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和《刑法》等部门法中关于赡养的规定,讲述我国尊老、爱老等的传统美德,最终八位被告人都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庭审从上午九时开始,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分歧一点点缩小,至下午五时,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人大代表与旁听群众对该案的成功调解给予了高度的赞赏。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让王某夫妇能够安享晚年,更为当地群众的所思所行树立了标杆,达到了巡回审判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理想效果,也是法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完美诠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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