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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法院倾心调解 农民工喜领4.6万元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4-03-25 10:56:38


    本网讯(通讯员 陈毅清 贺华)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从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方面入手,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坚持“工作沉下去、服务提上来”的工作理念,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法院和法官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例如近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又一次成功调执了一起涉民生案件:在枧头法庭办案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彭亚雄与新田县十字乡人民政府达成调解协议:由十字乡政府一次性给付彭亚雄4.6万元工程款。

    1998年,彭亚雄为新田县十字乡政府承建计生国策楼的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十字乡政府仅支付了彭亚雄部分工程款,余下的4.6万元款项则长年拖欠。尽管彭亚雄一直向十字乡政府讨要,但均被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彭亚雄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十字乡政府对欠款一事不持异议,辩称一直拖欠彭亚雄工程款系因财政资金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十字乡政府有关人员进行了劝导释法:“双方都有困难,彭亚雄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工,他的工程款就是工资款,他也需要养家糊口。现在全国各地都极力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乡政府作为地方一级政府更有义务作出表率,财政资金困难可以想办法暂缓其他不是很急的项目,切不可因为几万块工资款让政府失信于民。”最后,在多方协调下,乡政府凑齐4.6万元,当场奉还到彭亚雄的手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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