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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中院“青年文明号”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4-03-21 14:45:12
本网讯(尹丽波) “植些树,做点志愿服务……其实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这么多年坚持下来,就是想让大家知道法院的青年干警乐于做事,也能做事。”日前,黑龙江省鸡西中院团委、鸡冠区法院法警大队、梨树区法院法警大队、虎林市法院法警大队,均被省高院、团省委授予2012-2013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了“优环境,助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学雷锋活动月”、青年干警岗位技能比赛、青年志愿者服务与扶贫助学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此充分发挥青年组织在审判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精心培育青年法官主人翁精神,爱岗奉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法核心价值观。 鸡西法院团组织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以来,在上级党委、团市委的精心指导下,按照《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细则》的要求,坚持每年开展学雷锋月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到社区到基层进行法律援助、义务帮扶百人次,累计服务几百小时。创建了法院青年植树节活动,几年来先后在市动物园、穆棱河岸边、鸡图公路、201国道等地植树近700株,现都已绿色成林;定期开展“青年干警岗位技能比武大赛”,组织广大参赛选手进行业务理论考核,应用技能比武等活动,省市媒体给予广泛关注,在充分展示了鸡西法院青年干警的精神面貌的同时,也得到了学习、锻炼和成长。做好青年志愿者服务,鸡西法院每年都要分批分次开展捐资、助学、帮困、除冰雪、捡垃圾、护环境、法律宣传等活动,基本做到了月月有服务,周周有好事。此外,还为各级各类大型活动进行全程志愿服务,活动现场到处都能看到他们服务的身影。 鸡西法院全体青年干警经过辛勤耕耘,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行动的积极参与当中,逐步形成了一个活泼向上、团结进取的团队,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得到了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组委会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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