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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检察院“三个规范”提升干警正己意识
发布时间:2014-03-13 13:27:51
本网讯(李国民)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是活动的重要一环,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以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德”建设大讨论,结合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三个规范”提升正已意识,促进“三德”建设上新台阶。 规范监督。坚决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四个“决不允许”要求,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及时维修、更新驻所检察室监控设施,杜绝超期羁押和“牢头狱霸”现象;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杜绝有案不立等司法不公现象,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规范办案。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办案期限,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关键执法环节检务督察力度,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评查工作,建立健全办案人员执法档案和办案责任制,杜绝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检信访,坚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底线。 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购置指纹考勤机,细化奖惩办法严格规范上下班考勤制度;公务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设备,强化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加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八条禁令”执行情况日常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李国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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