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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法院增选196名陪审员 普通群众至少占1/3
发布时间:2014-03-13 15:32:20
本网讯(何鑫)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发布公告,决定面向全区范围公开增选196名人民陪审员。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增选将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经济、医学、计算机、建筑、心理咨询、翻译及其它理工、社会学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优先。普通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不低于新任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同时,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参选人民陪审员,且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符合条件,并有志从事人民陪审工作的群众均可在2014年3月31日前到天心区法院报名参加选任,并且辖区内单位及社区等基层组织既可组织团体报名,也可征得个人同意后进行组织推荐。增选工作将分报名、审查考察、人大任命、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据悉,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人民陪审员每届任期为五年,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 此次增选人民陪审员是天心区法院落实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重要载体。2013年,天心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19家单位之一,并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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