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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最后一公里 服务实现“零距离”
——山东省曹县法院依托人民陪审员架起群众连心桥
作者:田源 张新景   发布时间:2014-03-12 11:21:02


    去年以来,山东省曹县法院本着“数量上要倍增,结构上要优化、素质上更提高,服务零距离”的思路,积极争取广泛支持,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3 月8 日,曹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并任命了189名人民陪审员,加上原有的59名陪审员,曹县法院的陪审员增至248名,陪审员与审判员的比例超过了2:1。

    广泛争取支持,推动陪审员倍增快速实施。曹县法院多管齐下,形成联动机制,同步推进各项工作。菏泽中院下达增选陪审员通知后,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获得大力支持。我院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组成了选拔考察小组,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考察。3 月8 日,县人大常委会在无会议安排的情况下,特意增加专门的会议日程,审议《曹县人民法院关于陪审员增选报告》。还积极与司法局、乡镇政府等部门沟通,合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在人员审查上,采取边报名边政审的方式,法院一接到群众报名即可通知公安部门进行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对参选群众进行面试时,邀请司法局派人参与,把选任面试与征求司法行政意见合二为一,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选任时间。

    广泛遴选人员,确保陪审员来源全而精。除了群众自荐报名,我院还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妇联、教育局、群众工作中心等部门发挥熟悉情况优势推荐人选。收到有效报名201人,经过严格审核,确定189人进入考察。充分考虑各审判庭的需求状况和报名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职业等各类因素,结合考察,确定了189名报名人员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获得任命的 189名陪审员,平均年龄46.6 岁,干部78 名,农民70名,农民工73 名;全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学历115名,大学、研究生学历45人。人员构成突出了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年龄梯次结构合理,文化水平、生活阅历及社会经验也能够适应陪审工作需要。加大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库人员、转业军人、社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比例,使来自基层一线的群众占此次新增人民陪审员的69.3%,确保了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所占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

    广泛宣传到位,为选任工作打下了好基础。在选任过程中,我院在县广播电视台、曹城时讯、法院微博等媒体,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宣传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先后三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选任情况,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

    推行规范管理,实现陪审员管理预先部署。着眼长远,在推进陪审员数量倍增的同时,广泛学习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精心规划了陪审员扩增后的管理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考核任免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奖励制度》等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培训奖惩、参审人员确定、陪审退出等规则。如,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过工作实践确实不适应人民陪审员岗位要求的,坚决提请人大免职,同时提高改善人民陪审员的相关待遇,体现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价值的认同和尊重;兼顾诉讼效率与司法民主,对常规案件实行陪审员法院指定,并定期轮换工作业务庭,避免形成陪审专业户,对事实争议较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实行陪审员随机抽取;探索扩大陪审范围,陪审员全面参与法院的保全送达、诉前调解、开庭审理、复查听证、案件执行、涉诉信访化解等各项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新任陪审员任职后,我院人民陪审员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结构将进一步改善,群众性和代表性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一些专业人才能够从专业技能层面进行分析判断,与审判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对增加案件审判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了十分积极地作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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