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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生儿先回谁家起纷争 丈夫抢儿妻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3-11 09:55:08
本网讯(叶炳灼) 广西横县马山乡一对夫妇因新生婴儿先回谁家等问题发生争执,男方强行抱回男婴并残忍地扬言不准女方回夫家,而女方却也发誓不回夫家,并持续七个多月不哺乳亲生儿后提起离婚诉讼。3月7日,广西横县人民法院百合法庭当庭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男婴由男方抚养。 2012年10月,黄冬(女)与覃云经人介绍相识,次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6日住院生育一男婴,三日后,夫妇俩及家人带着儿子出院回家,回家途中先经过女方娘家,黄冬以娘家开诊所便于儿子看诊为由要求先将儿子抱回娘家居住,覃云及其家人则以这样做有违农村习俗为由予以拒绝,但黄冬还是将儿子先抱回了娘家,并协同娘家人将家门反锁不让抱走外甥,双方为此展开激烈争吵,最终,覃云及其家人强行抱回儿子,并扬言:除非黄冬及其胞弟跪地求饶,否则不得回夫家! 黄冬及其娘家人也不甘示弱,发誓与对方从此断绝关系。就这样,黄冬从此不再回过夫家,也从此残忍地丢下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使刚刚出生几天的婴儿失去了母爱和最好的母乳抚育机会。 2013年11月28日,黄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称:覃云对婚姻家庭冷漠,对妻子不关心,在妻子住院产子期间也不理不睬,对覃云已失去信心,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儿子由其抚养并自行负担抚养费。覃云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亲子鉴定,以确定黄冬所生的男婴是否是覃云亲生。今年2月,经鉴定确定男婴系覃云亲生。据此,覃云辩称: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儿子由其抚养并自行负担抚养费。 3月7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覃云坚称,只要得到儿子抚养权就同意离婚。经耐心做双方的和好工作无果,法庭根据案情,认为双方和好的可能性不大,于是从离婚角度入手,经过反复疏导,释法明理,最终当事人当庭达成了离婚协议,由覃云抚养儿子并负担抚养费。 一场新生婴儿到底该先回谁家之争,导致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自此失去弥珍的母爱,一个家庭为此破碎,不禁令人唏嘘。(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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