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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初婚”变“再婚”状告民政局获胜诉
发布时间:2014-03-10 15:41:28


    本网讯(吴晶)  李菲与男友前去登记结婚,却被告知已经与他人结婚,男友愤然离去,一头雾水的李菲弄清前因后果后,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小菲是职场上的“白骨精”,如今已是32岁仍然单身一人,前不久在一次相亲大会相中心中的白马王子,经过两个月的热恋期,情人节当天男友向小菲求婚,小菲一想,今天是个好日子,两人便决定即刻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不曾想,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输入李菲的身份证号后告诉李菲,她十年前已经和一位叫王兴的先生登记结婚了,男友脸瞬间变黑,一句不说愤然离场,留下一头雾水的小菲呆在原地。民政局工作人员好心提醒,是不是曾经把身份证借给别人登记过,因为这样的事情民政局也曾发现过。小菲仔细想了想,身份证除了自己家里人能拿到,不可能会给别人用啊,于是回家问了母亲。

    母亲一听,眼睛就急红了,连说自己一时心善做了错事,害了女儿。听完母亲的讲述,小菲这才明白了前因后果。原来与王兴真正结婚的人是李蕾,李蕾是母亲好友的女儿,当年,李蕾未婚先孕,又苦于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无法进行结婚登记,李蕾的母亲便向好姐妹小菲的母亲哭诉,小菲母亲从小看着李蕾长大,想着自己的女儿结婚也不知道要啥时候,就先借给她登记吧。结果就酿出了今天民政局这一幕。

    小菲心里真不是滋味,想起自己好不容易碰到个合适的却碰到这个事,现在男友不理解走了,自己也由“初婚”变“再婚”,立马前往民政局能不能撤销这个婚姻登记,民政局表示,像这种婚姻登记错误的,民政局无法进行处理,建议小菲到法院起诉。小菲在向有关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行政庭受理了该案,经过审理,认为登记确实存在错误,撤销了小菲与王兴的婚姻登记。

    小菲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找到男友,解释了事情的经过,男友对自己当时不问青红皂白就转身离开也很愧疚,向小菲道歉,两人又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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