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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泞的山路,挡不住司法为民的脚步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办案手记
作者:何学文   发布时间:2014-03-07 13:34:56


    3月4日清晨,一个山场权属纠纷案需要要到现场进行勘验。

  我早早起床,洗漱完毕后,窗外仍然大雾弥漫。山路难行,这时候,我最关心的莫过于天气了,赶紧再次搜索贺州天气预报,显示“贺州,小雨,气温9到12度,微风”。我想,这对于春天来说,应该算是好天气了。

  于是,穿上运动鞋,带着雨伞出门了。

  吃过早餐,到达办公室,看看时间是7时50分,我拿出公文包,把昨天已准备好的档案袋、绘图工具、照相机、指南针等文件和“装备”一一拿出来,再仔细检查一遍。因为,如果有物品遗漏忘记带上,在现场勘验过程中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8时05分,大雾已基本散去。我拿着派车单到院办公室拿车。办公室的同志知道要爬山路,为了保证足够的油料,开车去加油了。趁这这机会,我再次向当事人了解当地的天气和路况,得知山里现在还下着小雨,路况不佳。

  群众在等着我们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验,给其一个公正的裁判,这是群众的呼唤,也是大山深处的呼唤。我心里想:群众打一次官司不容易,路再难走也得去,车上不了,走也要走上去。

  8时25分,我和另一名法官老张从法院出发了。车辆沿着207国道行驶进入山区,果然“十里不同天”,这里灰蒙蒙的小雨仍旧下着。到大桂山国家森林公园入口处,转入山路。这山路其实是为了开发当地林业资源修建的便道,雨天,有些路段经过运载木料的重型车辆的碾压,变得异常泥泞。虽然开的是越野车,但我仍不时感到驾驶的艰难,不得不使用低速档以不超过15码的速度缓慢行驶。即便如此,车辆还是在多个陡坡处因打滑熄火。在险要处,老张还多次下车冒着细雨为我指挥,这也难为老张,过几个月就要退休了,这把年纪还跟我出来爬山涉水,我从心底敬佩他为法院事业的执着奋斗。

  “山路十八弯”,这段山路又何止十八弯,不足十公里的山路不算长,却花了我们一个多小时,10点07分,终于在我们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当事人到齐后,我们开始现场勘验。我拿出指南针确定方位无误后,对四至界线和地名征询争议双方的意见,他们对四至界线没有异议,但原告对地面附作物和第三人持有的自留山证有异议,认为他在争议范围内种有板栗树和杉树,这山一直是他管理的,并带我们沿着陡峭湿滑的斜坡钻进茂密的灌木丛中去寻找。

   原告指着一个被砍后还剩一米左右的树兜说:“这是原来种板栗树,刚被人砍掉不久”,又指着远处的几颗树说是板栗树、还有杉树,第三人对此也不予否认,我在勘验笔录一一记录下来,老张则拿相机对现场进行拍照。

  接下来,我核实第三人的自留山证的四至范围,原告认为该证是虚假的,不予配合,还和第三人争执起来。我发觉火药味很浓,赶紧制止说:“大家先不要争!现在法院只是做现场勘验,是对山场的四至范围,地面附作物等现状进行核实,至于权属问题,待开庭的时候再陈述”。

  经过反复劝说,原告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勘验得以顺利进行,双方当事人对我们的勘验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在办案的归途中,依旧要经过这段泥泞、曲折的山路,山路依旧难行。我坚信,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务必树立为民情怀,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再泥泞的山路,也挡不住司法为民的脚步!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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