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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引领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4-02-27 15:39:15


    本网讯(郑成伟)  2月11日上午,河南省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带领执行局的干警冒严寒、踏积雪,深入到渑池县天池镇龙潭沟村,给申请执行龙潭沟村委送去惠民工程执行款318078元,此举不仅得到了龙潭沟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称赞,更为该院深化院长带头办案工作制度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3年,为了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渑池县法院党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借鉴外地经验,试行院长带头办案工作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院长每年至少应当办理1 件案件、副院长每年至少应当办理4件案件,执行局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每年至少应当办理8件案件;对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等其他院领导,该院也结合分管部门工作实际,做出了每年承办案件的下限数量规定。领导办案的形式包括作为承担人办理案件和担任审判长(执行长)审理办理案件,办案范围包括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

    制度出台后,党立新院长身体力行,分别参与审理和执行了一起指导性案件,自己参与执行的案件,他多自会同执行局长和其他执行人员研究案件具体执行方案,落实执行措施,并将案件执结标的物亲自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上。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去年党院长还亲自撰写了2 篇高质量的调研理论文章,其中1篇文章被《中国审判》采用,并负责了多条重大信息的修改和审核,为其他班子成员做出了表率。副院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也积极加入到办案工作中,据统计,2013年,该院领导先后审(执)结各类案件53件,撰写信息、宣传和调研文章16篇(条)。

    院领导积极办案和参与信息宣传调研一工作,不但使该院“案多人少”矛盾有所缓解,也避免了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还以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确保了审判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为全院法官树立了表率,进一步激发了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该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巨大的引领作用。

    为了把院长办案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该院今年将对院长办案制度进行重大修订,把领导办理案件数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固定,使之形成常态化;同时,赋予政治处、审管办对院长办案活动的绩效考评权,加大考评工作,确保院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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