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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院春节办案 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4-02-10 14:03:23


当事人为南部县法院执行局送上锦旗

    本网讯(黄子洁)  大年初四苦口婆心为当事人调解并未申请的执行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大年初八当事人兑付完2.4万元赔偿款,申请人送来锦旗表谢意,执行局的务实工作,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这个春节高效化解。

  “这次多亏了法院执行局敬局长,我们才拿到这个钱……”2月7日下午,当杜正芳老人拿着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四川省南部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敬雪松手中,对敬雪松局长牺牲休息时间为其执行到赔偿款表示深深感谢。

  2013年1月,66岁的杜正芳被张锴驾驶的摩托车撞伤,辗转治疗花去医疗费6万余元,张锴在支付了1万余元的医疗费之后,便不闻不问。杜正芳一纸诉状将张锴诉至我院,收到传票后,张锴却无故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我院依法判决张锴赔偿杜正芳各样费用共计9.8万元,判决生效后,张锴早已外出打工,从此音讯全无。

  一年来,杜家人四处打听张锴的下落,终于在今年大年初三找到了回家过年的张锴,杜家人要求他支付赔偿款,张锴却质疑法院判决书的真实性,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各执己见,情绪失控。

  僵持一天,双方互不让步,大年初四一大早,杜正芳及其家人强行将张锴拉到该院,要求该院“给个说法”。当天值班的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敬雪松热情地接待了双方当事人,耐心地了解了案情后,尽管杜正芳并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敬雪松仍然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一个上午下来,依旧没有实质性方案。敬雪松当天下午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敬雪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整了调解思路,鉴于当初杜正芳没有起诉保险公司这一情况,他又试着电话联系保险公司,希望既能减轻张铠的赔偿压力,又能保证杜正芳的权益尽早实现,经过敬雪松多方沟通,保险公司表示,根据判决书、事故鉴定书、医院票据等证据,愿意支付杜正芳人民币3.4万元。这一下,双方紧张的气氛得到了缓和,张锴当天支付了5000元,并与杜正芳达成了正月初八再支付人民币1.5万元为协议。

  初八上午,敬雪松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张锴当场支付了余款1.5万元。当天下午,杜正芳及其家人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敬局长手中,对执行局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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