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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中院认真做好减刑假释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06 09:22:56


    本网讯(李占通 曾庆旭)  3月5日上午,河南三门峡中院组织审判监督庭全庭干警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审监庭庭长李占通带领大家一起逐条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减刑假释等工作的意见和省院关于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2014)9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宣读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的批示,中院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任睿妮就贯彻落实事项提出“六个到位”。

    思想认识要到位。中央政法委的意见是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的,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回应人民关切的需要,是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因此,要从政治的高度去认识中央政法委意见出台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精神理解要到位。意见的实质就是要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透明的去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只有吃透中央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原则,才能进一步做好减刑、假释工作。贯彻落实要到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文件和精神都离不开贯彻落实,我们要在法律和文件的范围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意见,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和拖沓。公开透明要到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之前的工作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如所有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开庭、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狱外开庭视频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人民观审团评议案件、减刑假释宣传名列前茅等。以后要按意见要求做得更好、更完善,把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尽可能不留或少留想象的空间。“守土”职责要到位。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力,同时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意见规定,“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司法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对我们审判人员的要求更加严格,大家一定要恪尽职守。清正廉洁要到位。意见明确了执法司法人员各类违法行为的罚则、尤其提及从重追究刑责,这是在为执法司法人员敲响警钟,设置高压线,以避免执法司法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张海违法减刑案已经敲响了警钟,所以,无论做什么工作清正廉洁是必不可少的,一定要守得住做人做事的底线,办案要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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