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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伯兄弟为鱼塘互殴 弟把哥打伤被判管制
发布时间:2014-03-04 09:07:58
本网讯(孔晶晶) 二人本是叔伯兄弟,却因为鱼塘的权属问题起了争执后挥拳相向,弟把哥打成轻伤。3月3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军管制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军与被害人王涛系叔伯兄弟,均居住在罗山县楠杆镇张楼村王湾组。2013年8月15日,在该村民组大堰塘旁,因鱼塘权属问题二人发生争执,王军用手扇王涛一耳光,双方发生厮打。经法医鉴定,王涛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属轻伤范围。同年9月10日,王军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涛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王军一次性赔偿王涛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6万元,王涛对王军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军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王军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系民间纠纷引起,且王军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其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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