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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向妻借27万 男子为逃避债务三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2-28 15:24:15


    本网讯(张行文 覃光浩)  见过逃避债务的,没见过逃避妻子债务的,而且是为了逃避曾向妻子的借款而三次起诉离婚。2014年2月26日上午,经广西武宣法院审理,该男子第三次起诉妻子离婚案终以调解结案画上句号。

    2008年,马佳媛结识了已经离婚并有一女儿的黄新伟,两人开始相恋并同居,同年12月,马佳媛未婚先孕生下了双方的骨肉阿泽(化名)。在双方恋爱期间,黄新伟多次向马佳媛借款。2011年7月,两人登记结婚,登记结婚之前,在马佳媛的要求下,黄新伟为曾向马佳媛借款立下了字据,字据上写明,黄新伟尚欠马佳媛借款27万元,必须在2011年11月之前将款项还清。

    2011年8月开始,由于两人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便开始了分居生活。由于空虚寂寞,黄新伟与别的女子开始同居,而马佳媛也找了别的男人。

    借款到期后,黄新伟并没有如期还款,且因双方都有了自己的新欢,感情逐渐出现裂缝。为了逃避先前所欠妻子的欠款,黄新伟开始了自己的逃债之旅,除了2012年2月、2013年1月分别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外再也没有出现,马佳媛也很难见到他一面。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马佳媛于2013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黄新伟归还婚前借款27万元,经武宣法院主持调解,由黄新伟分三期偿还。可调解协议达成后,黄新伟又开始玩起了失踪,马佳媛向法院申请执行之后,也找不到黄新伟的行踪。

    2014年1月,执行法官得知,黄新伟的代理人以黄新伟的名义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开庭时间为2014年2月26日,执行法官料定黄新伟一定会出现。开庭当天,执行法官在审判庭找到了黄新伟,促成黄新伟拟定还款计划,这也让黄新伟与马佳媛离婚案件划上了句号,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阿泽随黄新伟生活,马佳媛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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