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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院获得黑龙江先进中级法院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1-27 13:38:00
本网讯 1月17日,黑龙江高院召开2013年度“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大庆市法院被授予为“全省先进中级法院”荣誉称号。这是该市法院连续四年获得此项荣誉。 2013年,大庆法院在党组书记、院长于大海同志及其他党组成员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一直保持在全省法院系统领先位次,该市法院已连续四年在“全省法院主要工作目标考评”中获得第一名。 在此次会议上,该市法院还被授予“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中级法院”荣誉称号,市法院审监庭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大同法院研究室干事李晓宁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市法院信访办审判员胡金成被授予“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市法院司法警察腾忠酉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司法警察”荣誉称号;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孙文斌等9人被评选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胡海陆等7人被评选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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