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万龙新)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区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温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清洁同志被授予“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成为温宿法院首位获得此项荣誉的法官。
据悉,何清洁同志工作16年来已获得各种荣13项,曾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维稳先进个人”、“信访先进个人”、“对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被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2次,被温宿县委记三等功1次。作为一名法官,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无私奉献,情系人民群众,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大力践行“马锡伍式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理,矛盾化解工作,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5件,调解、撤诉结案350件,调撤率达88.6%,平均审限仅为35天,且无一错案,无上访缠诉案件,以实际行动为温宿县审判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除此之外,他2012年担任副院长后,所主管的对外宣传工作也取得可喜的成绩,2013年,该院被疆内外各级媒体采用新闻宣传稿件共计1617篇,在全区法院宣传工作考评中保持先进行列,于2013年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授予“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继续被阿克苏地区法院、温宿县委授予“对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所分管的庭室分别被授予地区级“青年文明岗”和地区级“敬老文明岗”荣誉称号。
全区法院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经层层推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严格审核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