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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法院获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4-02-12 11:18:23


    本网讯(王权力)  由于在2013年的“扫黄打非”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据悉,八步区法院是贺州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委托贺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进行表彰祝贺。

  在座谈会上,广西贺州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李重建宣读了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贺信》。在贺信中,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肯定了八步区法院在2013年扎实完成各项“扫黄打非”工作任务,高度赞扬了八步区法院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实现广西“两个建成”战略目标作出的突出贡献。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希望八步区法院继续努力,再创佳绩,为“扫黄打非”工作中作出更大贡献。

  八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卫国在座谈会上表示,八步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责,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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