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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快速执结455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2-21 15:14:38


    本网讯(覃子颜)  2014年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剧增。为维护金融程序,确保金融市场有序规范,该院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近日,该院快速执结了一起涉案标的达455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被执行人陈星伟因扩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400万元,并以其夫妻两人共有房产进行抵押,后因陈星伟无力偿还尚欠其他人的巨额欠款,被戴珍等四人起诉还款628万。不久,该系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迅速向陈星伟夫妇发出了限期履行债务的执行通知,但被执行人均置若罔闻未履行义务,于是港北区法院及时拍卖被执行人陈星伟夫妇的房产。因为涉及到优先受偿权,为维护金融机构的优先受偿权,也为了减少被执行人陈星伟的银行利息,使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最大化实现。该院在拍卖成交当天就及时通知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来办理申请优先受偿权手续,当天就审查、作出裁定准予立案。待拍卖履行款到账后快速兑付本息455万元给优先受偿人,余款则待分配给其他普通债权人。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55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就得以快速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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