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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涉民生案件的艰难执行
作者:关金海 发布时间:2014-02-21 11:55:18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法院执行干警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以“司法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利益”为重点,积极开展执行攻坚战,日前将一涉嫌拒执的被执行人移送侦查机关。 王家飞来的横祸 2010年10月26日,家住鸡冠区的王某一家遭受了飞来的横祸,她的丈夫乘坐的一台出租车走在高速公路上,被隔离带对面对向行驶的大货车脱离车体的前轮砸中而当场丧命,扔下了寡母孤儿的娘俩,肇事司机也因此被判刑。货车的实际车主孙某也因该案的赔偿问题在麻山区法院被起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孙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等人人民币43万元整。 由麻山转为滴道执行 2011年3月,因孙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王某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麻山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孙某名下的一台轿车车籍,对肇事的大车依法评估、拍卖,将部分款项陆续给付了申请人王某等人。2012年10月,王某等人以申请执行超过6个月未结为由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11月,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滴道法院立案后立即派人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和该货车挂靠地、该车保险公司所在地对该案采取执行措施。 “三无”的被执行人取走货车保险款 2012年12月,黑龙江亚布力林区正是风雪严寒的时刻,滴道法院执行干警对孙某的财产查遍了当地所有银行、房管部门和车管部门,唯一一台在孙某名下的轿车车籍被续行查封,但因无法找到该车,执行工作一度山穷水尽。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通过对肇事大货车的挂靠公司的调查和数次对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调查,该案又出现了柳暗花明。执行干警在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在2011年6月和2012年1月的执行期间,向挂靠公司和车险承保公司提供部分材料,将该肇事大货车的11万强制保险金和商业保险金5万元分别取走,且未去执行法院向申请人履行任何赔偿款项。滴道法院接受指定后数次传唤,被执行人均拒不到庭履行义务。后又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孙某在2012年至2013年初期间,曾以尚志市保险公司为被告在尚志法院起诉获得车辆保险理赔款5万元,当滴道法院执行人员赶到尚志法院时,此笔款项刚刚领走不长时间。执行工作至此陷入了僵局,对已查封车籍的轿车查找更是无果。 蹲坑守候,以车找人 2013年12月下旬,全国法院“涉民生”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拉开了“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的序幕。滴道法院对该案更是十分重视。2014年1月3日,在向院党组、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汇报后,第一批执行人员立即驱车赶到亚布力林区,开始了拉网式的排查,确定了“全面查车,以车找人”的工作思路。1月的亚布力,夜间温度接近零下30度,白天也在零下20度左右,执行人员开着自用牌照的车辆开始了“蹲坑”守候,他们利用两天时间查遍了亚布力镇和林区的大街小巷、单位公司。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一辆挂有黑L57C57牌照号的灰色尼桑骐达轿车进入了执行干警视线,驾驶员为一45-50岁左右的男性,跟执行人员所掌握的信息有一定程度相似;通过身份运动轨迹和该车出入高速的情况分析,种种活动迹象表明,证实被执行人孙某应在亚布力。执行人员经过全天候的跟踪,摸清了该车驾驶人经常进入的饭店和木材加工厂。在掌握了上述行踪后,执行局长带领执行干警、法警于1月5日连夜赶到了亚布力和先到的执行干警汇合。 为什么不到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协助和法院配合呢?滴道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期间就了解到该被执行人的亲属可能为当地某政法机关的领导,亚布力区林业局政府所在地辖区面积又较小,人员之间可能较为熟悉,不便于出面配合外地法院,因此决定直接到当地强制执行。 艰难的执行 2014年1月6日早晨,未来得及吃早餐的执行干警发现了所跟踪车辆的踪迹,大家一阵兴奋,开始了确认其是否是被执行人的程序,并对已掌握的孙某拒不履行的行为和事实做出了拘留决定,司法警察开始执行命令。在孙某的车辆经常出入的一栋楼前,滴道法院工作人员经过确认无误后向其出示了证件并对其执行拘留决定,孙某看到拘留决定后立即发动车辆,开始逃窜。亚布力林业局政府所在地本来就不太大,他驾驶的黑L57C57轿车半个小时多就钻遍了主要街巷,紧跟其后的执行人员安排另一台执行车辆进行“逼停”。孙某最终看无路可走,对堵在马路上要求其停车的执行车辆狠狠地撞了过去,数次对执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在无法甩掉执行干警的情况下,孙某将车开到经常出入的木材加工厂“弃车而逃”,随即被执行法警拘留。 在木材加工厂院内,滴道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已查封车籍的车辆执行异地扣押时,新的情况又出现了。工厂门口被一辆丰田吉普车挡得严严实实,孙某的哥哥出现在工厂门前,以该车不是孙某财产为由,对执行人员和车辆以及滴道法院准备异地扣押的车辆拒绝放行。执行人员苦劝无果,同来执行的两辆车也被堵在厂院内无法开出,执行工作无法继续。滴道法院执行人员无奈只能暂时妥协,同意将准备异地扣押的车辆暂时不行驶出木材加工厂厂院,才换来将两辆开来强制执行的自用车辆放行。院内,很快又聚集了几个人,用过激语言和行为拦截法院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和孙某的哥哥一同来到当地派出所协调,未有结果,致使滴道法院准备异地扣押的车辆一直滞留在木材加工厂院内。 临近午时,执行人员到当地公安局寻求协助,下午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被滞留的准备异地扣押车辆一直无法驶出该厂院。无奈,滴道法院执行局长向院长和中院执行局局长做出了汇报。同时尚志市看守所以“外地法院拘留决定书不好使”为由拒绝对滴道法院拘留的孙某进行羁押。直至下午4点钟,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得知后十分重视,亲自出面协助滴道法院的执行工作,孙某的哥哥才通知木材加工厂相关人员打开大门放行了滴道法院异地扣押车辆,此时已经是晚上5点左右,执行干警连夜赶往哈尔滨市。在省高院、市中院的协调和阿城市法院的支持配合下,将滴道法院拘留的孙某羁押在某看守所。 2014年1月19日,滴道区人民法院将涉嫌犯有拒执罪的孙某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转刑事拘留后,该执行案件也初步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孙某于农历大年二十九被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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