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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营山法院四项措施严惩“涉黄涉非”犯罪
发布时间:2014-02-21 15:02:14
本网讯(唐海奎)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四川省营山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对“涉黄涉非”犯罪严惩快判,同时运用多种方式强化宣传教育,扩大办案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部署。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刑庭、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助抓的格局,确保了“扫黄打非”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干警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认清“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涉黄涉非”活动的危害性和依法惩治此类犯罪的必要性。 二是依法严惩快判,有效震慑犯罪。对组织、容留未成年人卖淫,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涉及未成年人淫秽信息、利用青少年教育网站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打击。对累犯、惯犯、主犯以及顶风作案、拒不悔改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重罚,并从严把握对“涉黄涉非”犯罪分子使用缓免刑的条件。在审理“涉黄涉非”犯罪案件时,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快审快判,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工作开展。加强与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积极与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沟通,随时掌握案件所处的环节。在证据移送、涉案财产处理、犯罪性质认定等问题上与其他办案机关产生分歧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请求协调解决,确保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和推敲,不留后遗症。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大要案的审理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确保裁判尺度的统一。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扩大办案效果。通过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张贴布告等多种形式教育群众,达到审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公安等职能部门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人民法院在“扫黄打非”案件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不断扩大办案效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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