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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没有子女闹矛盾 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14-02-18 10:36:39
本网讯(唐雅静) 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法庭调处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一对结婚进3年的夫妻,因为没有儿女,导致相互责怪对方,妻子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结束夫妻关系。 据悉,原告吴某与被告刘某2011年5与份在广州打工认识,三个月后在一起同居,2011年5月27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一直没有生育孩子。因为没有孩子,公婆的压力和自身的思想压力使得两人之间的经常吵架,丈夫刘某责怪自己不会生育,心情不好就出手打妻子吴某。 直到2014年2月份,经过双方亲戚长辈的劝告之后,原告吴某才起诉至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官通知双方来调解。本案原、被告经法官明理释法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吴某与被告刘某自愿离婚;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或债务由各自享有或清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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