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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法院将法庭开进村委会审理离婚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2-19 09:47:35
庭审现场。 法庭外的温情。 本网讯(李博) 2月17日上午,车轮飞速旋转,转进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乡芦屯村村委会。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杰和两名工作人员,为照顾患有软骨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驱车10余公里,风尘仆仆赶来,专门将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庭审现场搬到了这里。 听说法官来了,村民们纷纷聚拢过来,村委会瞬间变得很热闹,屋里屋外被数十名村民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觉得:“离婚这点事能把法官折腾来,真是为咱老百姓考虑啊!” 随着双方当事人李刚和张红等人的悉数到场,这起离婚纠纷案的庭审正式开始。李刚和张红也曾有过恩爱甜蜜的日子,2004年,他们结婚了。婚后不久,夫妻俩有了可爱的儿子天天。然而,好景不长,两个人的爱情在李刚患上软骨病后开始出现裂痕。正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三口之家终于在层出不穷的家庭矛盾面前亮起红灯。2010年,张红离家外出打工,一走四年未曾回家探望。近日,张红突然回来了,却是到法院起诉与李刚离婚的。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心里固然难过,然而,最令人揪心的是他们的孩子天天。刚刚过完9周岁生日的天天,就要亲眼目睹父母离异,孩子心里很难受。庭审过程中,张杰轻声询问小天天:“今后,你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还是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可怜的孩子脱口而出:“我想跟爸爸妈妈一起生活,我不想让他们离婚!”孩子委屈的眼神和无助的话语,让在场所有人都不禁潸然泪下。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张杰想再劝劝双方当事人,哪怕为孩子争取一丝挽回余地,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他年纪这么小,单亲家庭会对他的未来造成很多不利影响。令人惋惜的是,几经劝说后,双方当事人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且表示由男方继续抚养孩子,女方同意给付孩子成人之前的抚养费。于是,抚养费的数额便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男方提出每月500元,一次性付清;女方提出只能给400,一年一给。就这样,双方僵持不下,火药味渐浓。诚然,李刚家徒四壁,身患重症,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带着儿子和老父亲相依为命,自然希望女方能多给付一些抚养费;张红在外地生活,靠打零工挣钱,收入微薄,积蓄不多,也确实难以一次性给付所有抚养费。鉴于这种状况,张杰法官及时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劝双方能够尽可能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毕竟孩子是两个人的,所有人都希望孩子能生活得好一些。 最终,两个小时的庭审,漫长时间的调解,终于可以一锤定音了。双方当事人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并签定了离婚协议书,张红还现场给付了第一年的抚养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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