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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例背后的智慧启迪
——读《大法官的智慧》 作者:吕金伟 发布时间:2014-02-18 10:54:10
《大法官的智慧》这本书拿在手中感觉沉甸甸的,不是因为书本身的重量,而是书的名称。“大法官”、“智慧”这两个词,无论单独拿出哪一个都是响当当的,两个词放在一起更是光芒闪耀,让人不得不去翻阅,对大法官如何智慧看个究竟。 十九世纪下半叶以来,美国法律走到了世界的前沿,法律在遵循传统和锐意创新方面颇有成效,美国法成为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特别是后发展国家借鉴的对象。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日渐融合的时代,英美法系的很多案例评析也被大陆法系所认可、接收并被借鉴。美国经典司法判例说理之透彻、论述之详细、逻辑之严密是大陆法系判例难以企及的。《大法官的智慧•美国经典司法判例精选50例》所编选的这些案例基本都是影响美国司法进程,对美国社会产生极大影响的经典案例。每一个案例判词都蕴含着美国大法官的价值选择,都是他们智慧的闪耀,值的我们每一个法官来阅读。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克丽丝汀娜婚前财产合同案”,该案的案情比较简单,在我国也经常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结婚前几个小时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合同,合同规定:“结婚双方婚前和婚后的所有财产、收入和所得都是各方的私人财产,一方不得已任何名义控制和分割另一方的财产。”当时,丈夫名下的财产已经超过了2000万美元。当两人离婚时,其婚姻生活已维持了13年并生育了两个孩子。如果没有这个婚前财产合同,妻子可以分得50%的财产。但是如果这份合同有效,她就只能分得一点点。妻子认为该合同不能生效,因为(1)在合同签字前她并不清楚丈夫的财产状况;(2)她受到了丈夫的误导,他的金融知识和经验远远多于她。这样的案例在我国也是比较常见的,依照我国的法律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该协议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话,就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在美国,因为各州法律对该问题的规定不一致,在不同的州就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 在此我不探讨各州对该问题不同的规定,仅就新泽西州高级法院法官伊布雷安尼的判决书谈一谈我的感受。 从判决书的结构和说理来看,该判决书分为三个方面来评判婚前财产合同是否有效,从合同签订时双方是否自愿、如何判断合同是否公平公正、合同签订前双方是否对对方的经济状况清楚了解展开论述,层层递进、环环相扣、说理透彻,让人心服口服。看似简单的一个案例,在伊布雷安尼大法官笔下就变得复杂而有条理,睿智而不失严谨。 对于因婚姻家庭而引起的案件,全世界各地都会出现此类案例,但是对如何处理都有不同的规定。伊布雷安尼大法官非常智慧地提出了“应该由涉案双方自己而不是法院来决定什么是‘公正而公平’”,他指出:“只要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对他(她)的行为进行思考并独立判断,只要他(她)具有民事责任能力,而且不被另一方蒙骗,得到了法律咨询和有关专家的指导,那么除了极为特殊的情况,法院就不应冒昧介入。”在实际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我们也时常遇到这样的困惑:婚姻是一个家庭内部非常隐私的事情,很难分清谁对谁错,用中国俗语讲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而伊布雷安尼大法官提出的解决之道就是“不应冒昧介入”。他的这种观点给我们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指导原则,应该予以借鉴。 该案例仅是50篇经典案例中的一篇,这样的“智慧”在本书中随处可见。在人民群众对司法提出更高要求的前提下,作为法官应当尽职尽责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提高“司法产品—判决书”的质量,提升裁判说理的逻辑性、严谨性、合理性。《大法官的智慧》这本书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借鉴材料,值的我们慢慢品味、慢慢理解、慢慢吸收。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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