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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法院执行工作纪实:执行坚冰在这里消融
作者:倪阔 赖溢晓   发布时间:2014-02-18 09:34:22


    执行难久攻难克,非一朝一夕能彻底解决,当事人多有怨言,法官们殚精竭虑。怎样更好地破解这道困扰社会的难题?怎样治愈这个影响司法形象的顽疾?人们在关注,法院在努力。

    近年来,四川省岳池县法院针对群众对“执行难”的反映,把“接地气、连心民”、树立“公信法院”的着力点确定在破解执行难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强化执行联动措施,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正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提供扎实有效的司法保障。

    联动机制 唱响执行“大合唱”

    申请执行人刘某压根没想到,时隔两年,还能拿回自己应得的两千多元赔偿款。“虽然钱并不多,但看得出执行庭法官是用心在办案,帮我赢回了公道。”刘某激动地说。

    刘某与彭某本是邻居,但因生活琐事双方发生撕扯扭打,2012年,经该院审理,判处彭某赔偿医疗费用1478.7元,然而彭某全家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且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2013年12月,在“司法大拜年”活动中,该院进一步强化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将以前未执行到位的案件重新梳理,利用“点对点”查控系统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彭某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一农行有存款,庚即联系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其执行。12月30日,鲤城区法院将应当赔偿的医疗费扣划至该院标的款账户。

    “破解执行难问题,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够的,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唱响执行‘大合唱’。”院长孙永红说,对此,该院不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营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各协助部门联动的社会化执行大格局,综合运用严查财产下落、媒体曝光、公告悬赏、限制高消费、罚款等措施,做到措施不用完,案件不报结,进一步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司法拘留 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为躲避法院的执行,不少被执行人转移个人财产,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甚至暴力抗法。对此,法院执行局局长曾杰掷地有声:坚决采取依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以高压态势震慑其他“老赖”。2013年至今,该院已对13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妨碍民事诉讼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1月20日下午5点半,该院执行庭收到线索,被执行人宋某在南充高坪区某镇出现。刘义林、黄小平等5名法官庚即驱车前往,在申请人的指引下来到宋某藏身所在地。

    起初,宋某藏匿在一民宅不愿出来,在法官亮明身份、多次严正声明后才迟迟现身。在交涉过程中,宋某辩称没有钱,并冲到公路上,声称被撞死后用赔偿款来还钱,执行法官及时制止了这一行为,主持双方调解。在被执行人愿意放弃5千元的情况下,宋某及其妻子仍然一再拖延时间,和法官讨价还价,扬言只有一千元,爱要不要。在僵持了近两个小时后,执行法官把宋某带回岳池,处以15日拘留。就在拘留的第二天,宋某的家人就把欠款一分不少地送到了法院。

    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

    “感谢岳池法院的法官,让我生活有了着落。”日前,接过该院法官递上的司法救助金,申请执行人谢某感动地说。

    1996年谢某在广东打工期间,被人持刀抢劫造成瘫痪,生活非常窘迫,虽打赢官司获得赔偿,却因被执行人家庭同样贫困而无法兑现。考虑到谢某的特殊情况,该院为其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争取广安中院也为其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让其享受五保户待遇,解决了谢某的燃眉之急。

    为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该院在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的执行中,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以及被执行人,通过司法救助途径给予救济,2013年以来,该院共对6案7人发放执行救助金8万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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