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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法院召开“三长”联议会商讨治理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14-02-17 15:36:17


    本网讯(贾冰)  为进一步打击拒不履行法律裁定、判决的“老赖”,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法院“重拳“出击,组织公安、检察院召开了“三家”联议会。东安区东安、长安和江南三个公安分局的局长、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东安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东安法院院长、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共60多人出席了联议会。

  会上,东安区法院院长张翼宏作为承办方,首先说明此次联议会的宗旨,对如何解决“失信”老赖、提高执行工作的办案效率、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阐明民事强制执行惩戒力度不够,是造成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强调公、检、法三方要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沟通配合,敢于、善于应用刑罚典,严惩失信“老赖”,促进执行难问题顺利解决。

  联席会上,公、检、法三家就如何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认定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探讨,同时就各自在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如东安法院刑庭庭长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执罪”构成的要件、条件以及该罪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详尽的阐述,并介绍了上海公、检、法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分管刑侦工作的同志就公、检、法三家如何协调、启用好“拒执罪”的法律程序提出了一些建议;检察机关领导表示,这次联议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必要,要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三长经过沟通交流,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先由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几个“老赖”先行搜集相关证据,而后报送公安机关,对确有困难的取证,由公安机关出头调查,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这次联议会,对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以及妨碍执行公务等法律理解达成共识,通过公、检、法联动对个别被执行人采取刑罚措施,有效的威慑了一批老赖,使执行难情况得以改观,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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