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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挑重担 柔情暖人心
——记广西法院“办案标兵”、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唐智敏先进事迹 作者:黄仲胜 发布时间:2014-02-17 10:05:21
在2014年广西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自治区高院对2013年全区法院在深入开展“争创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唐智敏被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准80后”的唐智敏大学毕业后考入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才两年多时间不长,共审结民事案件432件,无一上诉,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怎样的人生最美丽?看看她为理想而奋斗的故事,追寻她为使命而求索的脚步,也许你就能找到答案! 天平装在心 微笑促调解 维护司法公正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唐智敏始终坚持把天平装在心里,依法公开、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2012年1月初,唐智敏接到了这样的一件离婚案,案情很老套:男女双方均已年近半百,膝下有子也有孙了,然而两人多年来的争执让他们的婚姻家庭伤痕累累。男方以与女方感情破裂为由三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认为是因小孩生病,丈夫不愿承担家庭重任,想抛开包袱。前两次诉讼虽然都是调解未果,当第三次离婚起诉状交到唐智敏手上时,压力可想而知。 第一次开庭后,案子调解依然毫无效果。唐智敏不禁在想,是否应该考虑支持原告的诉求了?可是如果真的判离了,一个年近五十岁的农村妇女何去何从,娘家是回不了,在原夫家,按农村的风俗,肯定也是呆不下;如果还继续判不离,男方难免会有缠诉上访的可能。与合议庭沟通后,唐智敏认为解决这个案件最好的办法还是调解和好。但是要给起诉离婚已经是三次的男方做和好的思想工作,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唐智敏开始走上了调解工作之路,先是到男方家进行走访,又与当地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熟知老俩口情况的村委干部和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还通知了在广东打工的大儿子回来一起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在她的劝解感化下,男方最终明白也体谅了妻子多年照顾家庭的不易,两人终于重归于好,在调解笔录上慎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老妇人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含着泪对她说感谢时,唐智敏百感交集。也许这个调解的结果并不是最好的,三次对簿公堂造成的心痕让这个婚姻带上了无法抹去的瑕疵,横跨在他们面前的家庭困难仍然存在,但是比起一个辨法析理、真知凿据却毫无人情味的判决来说,调解所取得的效果,要实在的多。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覃塘辖区内有209和324两条国道交叉贯穿而过,每年发生在两条国道上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就有数千起。在法院的民事案件中,交通事故案就占1/3以上。2013年3月,覃塘法院民三庭挂牌审案,从此,唐智敏踏上了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的一条新路。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是唐智敏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对待每一件案件,她都从不敷衍草率,而是仔细审阅案件的证据材料,开庭前列好庭审提纲,不但做到对案件情况了如指掌,还方便书记员记录。审理交通事故案,她一向遵循“能调则调,该判就判”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3月,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小轿车撞上大货车的交通事故,两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小轿车的驾驶员属酒后驾驶,小轿车上连驾驶员一起共五人,四死一伤。同年9月,四名死者家属和一名伤者分别起诉到法院。案件到了唐智敏手上后,她深知这五个案涉及到的死者家属较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导致不良的社会后果。2012年11月,五个案安排在同一天开庭,四个死者家属和伤者及大货车的车主均到庭参加诉讼。经过庭审调查,唐智敏意识到,大货车的保险只有一个交强险,小轿车这方四死一伤,那个保险赔偿金只是杯水车薪,要让死者家属和伤者得到他们应得的赔偿,大货车车主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才是大头。该五案经过合议庭评议和审委讨论后,终于在2013年1月作出了判决,除了交强险的赔偿之外,大货车车主共计要承担36万的赔偿数额。双方都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均未提出上诉。工作做到这里,大家都觉得可以松一口气了,案子终于结了,可是唐智敏半点没有放松,因为她知道,再公平的判决,一旦兑现不了,就成了一纸空文,非但体现不了公平、正义,反而因为白条似的“画饼”,使法治的权威荡然无存。如何让这36万的赔偿款顺利履行,兑付到当事人手中,让死者家属得到精神抚慰,才是摆在她面前要解决的问题。可是36万,不是小数目呀,大货车车主会主动履行吗?经过她的多次上门走访地对大货车车主做思想工作,分析各种利弊,车主终于答应尽快筹钱,支付赔偿款,履行生效判决。2013年2月4日“农历小年夜”,大货车车主给唐智敏打电话说终于筹足了钱,要求法院主持兑付。听到这个消息,唐智敏马上通知原告到法院,把36万现金按照判决书上的数额分中别兑付给了他们。此时,寒冷的北风在窗外呼啸,可是,当她看见死者家属和伤者那脸上经过巨大的心灵创伤后流露出的欣慰和感受到他们和她握手时的那股温暖及力量,让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充满着阳光、温暖。 “你的小事,就是我的大事!” “本以为过年回家路上遇到这事肯定得耽搁,还不知道能不能按时回到家里呢!现在回家路上有法官您的帮助,太感谢了!” “不客气,路上多加小心,祝你们一路顺风!”……这是2013年春节前的某一天,唐智敏法官与当事人的一番对话。当天,在覃塘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内,双双在广东打工的戚某夫妇郑重其事地签下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拿到了对方给予的赔偿款。戚某夫妇十分感激主办法官唐智敏给予的帮助,开开心心地与她握手致谢并告别,继续踏上了回乡的旅程。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对于漂泊在外的人们而言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愿望。新春临近,正是在外拼搏了一整年的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在广东打工的戚某今年便选择了与妻子一同回到妻子的老家贵州与亲戚朋友过一个开心团圆年。但就是这么好的日子,戚某驾驶一辆粤牌号二轮摩托车搭载妻子在返乡路上途经覃塘时,黄某某驾驶一辆桂牌号车沿324国道南面机动车道由西往东与戚某某对向行驶,途经324国道某处,黄某某驾车左转弯到北面路口,戚某某避让不及,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戚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很快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某支付了戚某全部医疗费。但毕竟因伤耽误了多天,因此戚某诉至覃塘法院请求判决黄某某赔偿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7100元。 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认为这是一起当事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同时,主办法官了解到戚某夫妇在外打工,仅仅途经覃塘,因伤不得不作停留,现在伤势有所好转,正是急着回家过年团聚的时候,如果能成功调解,就可以缩短审判周期,这样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后顾之忧。因此,主办法官在了解到被告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做好对原告方的赔偿工作后就依法展开调解工作,虽然在调解过程产生了一些分歧,但主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和疏导工作,并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双方互相谅解,在和平、友好的氛围下签下调解协议,由黄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戚某某经济损失7100元,包括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案子得以成功调解,交通巡回法庭不仅高效便民快捷,还减轻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当场拿到赔偿款,终于可以放心回家的当事人戚某夫妇对法官的高效调解十分感激。 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唐智敏正是这样,为让当事人知诉、明诉、参诉,最后定纷止争,如此,服判息诉才有可能。这不是“传说”, 这就是唐智敏法官,是出自一位语气随和、柔情似水的女法官,也是缔造了覃塘区法院的“吉尼斯”纪录的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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