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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日本务工五年不归 伤心妻子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3-11-20 11:09:07


    本网讯(杨春雷)  幸福的家庭需要家庭成员的共同呵护,任何一方不履行责任和义务都可能影响到它的完整性。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丈夫出国务工五年未归引发的离婚案件。

    原告李婧起与被告周勇经人介绍恋受,于2000年6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壮壮(化名),现年9岁。2007年10月,被告周勇经人介绍赴日本做劳务,为期一年,至今已五年有余。在此其间,周勇没有给家里寄过一分钱,音讯全无。五年来,李婧即要照顾年幼的儿子,还要四处打工赚钱维持生活,疲惫不堪,而被告周勇没有为家庭做任何事情。原告李婧认为周勇的行为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自己与被告已经没有感情,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基础不牢固,被告周勇于2007年10月赴日本打工后,至今杳无音信,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起诉离婚,应准予离婚。据此,法院依法准予了原告李婧与被告周勇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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