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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任县法院除夕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2-13 14:51:43


    本网讯  “谢谢法官同志!”申请执行人陈先生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被执行人赔付的三十余万元感动不已。1月30日,新疆任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坚守岗位,在大年三十这一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成功执得执行款三十余万元。使该案的受害人得到了足额的赔偿,缓解了其因该事故受伤造成的生活困难。

    申请执行人陈先生系任县永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2010年4月11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受公司指派前去送货,行驶路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通过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邢市人社险认决字【2011】603号工伤认定书,认定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因公负伤。陈先生受伤后,即送到邢台市人民医院治疗,后转到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任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邢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先生为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未能支付赔偿款,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赔偿陈某某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陈先生向任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工作受到种种困难,案件无法继续开展。

    时至年关,申请执行人看到赔偿款迟迟等不到兑现,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企图要进京上访,还扬言年前执行不了就要将案件受害人拉至法院。对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为了及时解决赔偿款,切实化解涉民生案件,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院长亲自挂帅组成的专案组,迅速召开案件分析会,决定分两组开展工作,一组做申请人思想工作稳住情绪,另一组对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展开工作,阐述亲情的重要性,讲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于情、言之语法,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让其共同凑钱偿还,帮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通过执行法官长达一周时间,奔波于十余家亲戚朋友之间,耐心的、细心的、用心的做工作,最终做通工作凑齐了三十余万元的赔偿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一起棘手的案件在年关最后一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任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狠抓案件的执行工作,用好用足司法强制力,创新执行措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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