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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以自杀相威胁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
发布时间:2014-02-13 10:04:13


    本网讯  2013年以前,曾祥春在永修县柘林镇经营酒店,因资金不足欠王继红、周佐好等7人货款共计4万多元,并出具欠条。此后,王继红等人多次向其催讨货款,但曾祥春均以各种理由推脱。2013年3月份,王继红等人向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曾祥春与王继红等人达成调解,承若会分期分批偿还所欠货款。不想调解书生效后,曾祥春并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欠款。

  2013年9月份,王继红等人向永修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立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电话试图与曾祥春联系,但曾祥春均拒不接听电话。询问申请人曾祥春的居住地址,得知其以将其居住房屋转卖他人,现不知其踪迹。因此,案件陷入了困境。

  2014年2月11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曾祥春在位于永修县三溪桥镇的一朋友处参加婚礼。执行法官赶忙在中午赶到婚礼举办地找到了曾祥春。面对到来的执行法官曾祥春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也不理会执行法官的劝说,执行法官立刻强制将其带上警车。

  曾祥春被带到法院后,依然百般抵赖,试图找各种借口推脱自身的责任,拒不偿还欠款。期间,竟试图以跳窗自杀的恶劣行为威胁执行法官。面对增祥春这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的行为,永修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做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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