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西金溪县法院:强硬执行为百姓追回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4-02-13 09:36:36


    本网讯(侯志丹)  “谢谢执行法院为我追回血汗钱。”申请执行人余华平握着王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1年,黄福国雇请余华平挖土,经结算,黄福国应付余华平工资5000元。经余华平多次催要,黄福国分文未付。2012年9月,余华平向金溪县人民法院起诉,该院判决黄福国立即支付余华平工资款5000元。判决生效后,黄福国未自动履行。2013年3月,余华平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经过四查及多次查询被执行人黄福国银行存款,未发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只好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2013年12月份,全国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金溪县法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实行定人包案、定员定额、全面清理,进一步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赡养费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度,对涉民生案件一律集中全院执行力量优先、快速、强硬执行。

  2月11日,申请执行人余华平向执行法官提供黄福国下落,执行法官火速出击,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责令其支付尚欠工资款,任凭执行法院如何苦口婆心的劝说,黄福国均以没有钱搪塞。见状,执行法院立即采取强硬措施,欲对黄福国拘留。见执行法院动起真格来,黄福国立刻软了下来。30分钟后,黄福国亲属送来全部执行标的款5375元。

   于是出现文章开头那感人一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