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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显法威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和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4-02-12 14:07:30
本网讯(廖建英) 2月11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成功和解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蒋某被依法拘留后,主动和法官联系,请求和申请人达成和解,使该起执行案最终得以和解结案。 2012年5月,蒋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乘车人郑某(陈某妻子)死亡、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蒋某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蒋某赔偿陈某及家人138311.16元。判决生效后,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运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蒋某的财产,但一无所获。为了保障申请人陈某的权益,执行法官几次通知蒋某到法院解决此案,但蒋某声称自己没钱,没办法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希望他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想办法履行赔偿义务,但蒋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为了维护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1月17日,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2月1日,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蒋某的司法拘留,执行法官仍没忘记劝导蒋某尽快履行赔偿义务。节后上班第一天,蒋某主动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请求能和申请人陈某和解。听到这个消息,执行法官也是喜出望外。2月11日上午,执行法官遂将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蒋某约至法院,协商解决此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蒋某达成和解协议:蒋某当场履行20000元,余下的赔偿款蒋某每年支付10000元直至付清。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得以和解结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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